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市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名额和岗位。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容环卫岗位事业编制人员一名。具体要求:人文地理学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并要有相关地理信息系统开发经验。
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2010年6月25日